2024年5月24日,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琼海市简易建设项目试行“零审批开工”制度实施方案(审改第六批)》(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2021年至2023年改革的基础上,2024年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整体提升攻坚战工作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群众需求,以重点领域改革为主要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编制并印发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2024年打好营商环境整体提升攻坚战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系统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琼营[2024]25号)文件精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积极探索简易建设项目试行“零审批开工”制度改革,减免市审批部门简易项目申请报建审批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实现“承诺即开工”,为项目“松绑”、为企业“减负”,办事更加通畅、快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零审批开工”是指市政府公开公布《琼海市简易建设项目试行“零审批开工”制度清单》,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在实施开展《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建设时,无需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主动接受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综合执法部门日常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如涉及其他许可事项,另按规定办理。
四、《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琼海市简易建设项目试行“零审批开工”制度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中列举的建(构)筑物类、设施设备类等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两大类25项,其中:政府投资类简易项目11项、社会投资类简易项目14项。
五、《实施方案》明确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三大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事前公示。琼海市范围内,符合《清单》的建设项目实施报告公示制,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完整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并承担相关义务和法定责任。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须在项目开工前将《琼海市简易建设项目试行“零审批开工”制度施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显眼处张贴公示并在“家园琼海”APP-政务服务-零审批端口上传公示照片,主动接受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抽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主体,应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如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须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移送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项目投资建设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信用档案,进一步推动落实“审管法信”闭环联动机制。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积极主动对接群企,了解群企诉求,提供相关改革工作的业务咨询、帮办代办服务并做好政策落地宣传引导,同时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免办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零审批开工”《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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