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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24-00028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3日 文 号:海府办函〔2024〕47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主题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函〔2024〕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琼海市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3〕41号)要求,不断完善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构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琼海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促进琼海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推动建设高水平的健康琼海和助力琼海争当滨海城市带建设“优等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海南省自贸港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为民办事、群众受益”为立足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与水平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健全急救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与“海南自贸港相匹配、相协调的应急医疗急救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抢救生命争取时间。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保障基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大政府投入和保障力度,完善资源配置,满足工作需求,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科学规划,全面提升。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及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合理建设急救站点,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平衡,全面提升我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服务能力。

3.建强队伍,持续发展。将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从人才培养、职业发展、薪酬待遇、人员转归等方面统筹谋划,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能力,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软硬结合,注重内涵。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调度统一指挥平台、车辆装备及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利用“5G+急救”信息化手段,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水平和效率。逐步实现对急救中心、急救站的精细化管理,注重院前医疗急救学科、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建成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保障到位、网络健全、装备精良、反应快捷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持续完善,社会急救知识技能广泛普及,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民学急救、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不断浓厚。

具体指标:

1.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按照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标准合理布局急救站点。

2.按照每1.2万常住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急救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8%。

3.全市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8%,3分钟出车率达到98%。院前急救病例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

4.急救中心(站)急救人员配备满足服务需求。全市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居民比例达到2%以上。注册登记的院前急救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3‰(全市不少于1590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1.科学规划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站点。科学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规划,依托市级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院建设急救站,以市人民医院为中心,将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医院急救力量纳入120指挥系统,在长坡镇卫生院、潭门镇中心卫生院、中原镇中心卫生院、阳江镇中心卫生院、大路镇中心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建立相对完善的急救站,由市120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形成布局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按照“统一装饰风格、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设施设备、统一调度指挥终端、统一人员和服装配置、统一制度规范”的原则,加强对急救中心(站)建设的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中心(站)建设符合标准。市急救中心建设规范的急救培训基地,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探索开展多部门协作的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行为,实现非急救转运服务与院前急救的分类管理、有序运行。

2.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输工具和装备配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核定救护车编制,合理配置急救中心(站)急救车数量,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配置数量。遵循合理、必须、均衡原则,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急救车配备。车辆、担架等运载工具及装载的医疗、通讯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满足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提高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3.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建立院前急救统一调度机制,全市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急救网络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和急救站点(中原、大路、长坡、阳江、潭门等)统一由市120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建立覆盖全市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遵循就近、就急、就专科、就患者意愿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根据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科学合理指挥调派院前急救医疗资源,实现院前急救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流程和考核指标,制定急救电话接听规范化应答口径及常见症状应急处理方案,市急救中心应24小时受理“120”院前急救呼叫,根据业务需要配齐调度席位,“120”呼叫受理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加强对急救网络站点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对各急救中心(站)的急救平均反应时间、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性指标在行业内公示或全社会范围公示,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持续推进院前院内无缝衔接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救治机制,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互联网、5G系统、手机APP等信息技术和手段,形成院前院内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完善急救中心管理急救站点制度;如遇到突发事件时,特别是遇到非疾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120急救中心要及时将急救调度信息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联动共享;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急救人员到急救网络医院轮训及急救站点值勤实战制度;建立完善消防救援与医疗急救联动工作制度,推动建立消防救援和院前急救联勤示范站;建立救护车“以奖代补”制度;按照省级部门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完善海陆空医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二)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

1.加强院前急救人才配备。严格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海南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1.5名配备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人员,如医师和调度员等优先使用编制保障。市卫生健康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急救辅助服务。各公立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医疗急救力量,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2-3组急救力量,每组至少1名医师1名护士。

2.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根据急救中心(站)实际人才需要,探索实行定向培养、定向使用政策,逐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医护力量数量和质量。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急诊医学(中级)专业考试大纲,做好我市考试组织工作。兼顾院前医疗急救特点,职称晋升中侧重考察专业性、创新性和院前临床综合服务能力。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院前、院内急救人才交流机制,组织市急救中心医师定期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并采取多种手段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

3.科学实施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规范管理。急救中心(站)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结合院前急救工作特点,急救中心(站)人员分为急救医师、护士(医疗救护员)、急救辅助人员(驾驶员和担架员)、指挥调度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急救医疗装备维修维护人员五大类。每辆急救车至少配置1名急救医师、1名护士(医疗救护员)、1名驾驶员。

4.实施急救人才激励政策。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医疗急救机构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绩效分配挂钩,在内部绩效分配时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允许公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充分保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情况下开展的非急救转运服务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核增其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绩效工资发放;为院前急救人员全额购买医疗责任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健全社会急救培训体系

1.提升公众急救技能。认真落实省急救知识技能普及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立全市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整合市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公立医院等多方力量,建立稳定的社会急救培训师资队伍,在全社会推动急抢救设施设备应用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培训和建立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活动,探索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技能大赛和社会急救奖励等多种形式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2.推进社会急救设备设施配备。推进公共场所急救安全屋建设和AED、急救包(箱)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AED配置维护等应急救治服务,把AED配置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健康城市、健康乡镇的重要考核内容,争取早日实现AED配置目标。提高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水平,推动“AED地图”建设,将“AED地图”整合至院前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四)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

加快升级完善全市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更好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完善“患者-救护车”双向定位功能,提供语音、图文、视频以及多语种呼救模式,缩短急救反应时间,缓解患者焦虑情绪。依托120急救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急救相关信息管理,健全急救系统监测预警水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达到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要求。

(五)强化院前急救支持保障措施

1.执行价格体系和医保报销政策。严格执行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引导公众合理急救需求。执行院前院内医保结算衔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非急救转送服务管理制度,优化医疗机构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标准,落实第三方转运机构价格监测,定期开展打击“黑救护车”专项活动。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能力。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院感防控能力,强化各类突发灾害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强化特种救援装备配备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在各种特殊环境和复杂条件下执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相关行业规划,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建设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协调衔接,优先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的医疗卫生用地,加强急救建设项目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卫生健康委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市发改委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改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市教育局要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教育。市科工信局、市应急局及琼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要稳步推进与院前医疗急救调度系统的信息共享与联动,缩短响应时间。市人社局要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保障急救中心(站)及工作人员的合理待遇。市交运局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市医保局负责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三)加大保障力度。严格执行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院前院内医保结算衔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非急救转送服务管理制度,优化医疗机构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标准,落实第三方转运机构价格监测,定期开展打击“黑救护车”专项活动。市财政局每年对急救站点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以及急救辅助服务给予专项补助,确保院前急救网络和急救安全屋等持续有效运行。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急诊急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形成正确急救需求观念,合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树立、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现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者积极健康、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考核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急救中心(站)落实推进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综合评价辖区内院前急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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